體悟無為法的真諦

金剛經》第七品「無得無說分中」,須菩提回答佛的話語:「一切賢聖,皆以無為法,而有差別」,這意思是:「一切賢聖,皆用無為法自修。只是隨各人所修的程度不同,而所得證悟就有差別。」這樣的解釋對初讀佛法的眾生,甚至修行多年的佛弟子來說,還是甚難理解箇中奧妙之處;近日,讀楞嚴經有關演若達多:「狂心自歇,歇即菩提」中而獲得啟發。

無為法的真諦.jpg

其實,有為法與無為法之間的關聯性,乃一切事理的兩面;諸如六根(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)所接觸的六塵(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)等萬事、萬物,所作所為皆屬有為法之範疇;然而,當我們努力忙碌在事務中之後,放下的當下一切並將所有的功德迴向給一切的眾生,這個迴向放下的當下就是無為法了。這還是有點難以理解吧!

拿「心經」來解釋吧!觀自在菩薩,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,這就是有為法提醒我們要努力行佛道,行到至深至極之處就能照見五蘊皆空,能見到五蘊皆空就是無為法。色不異空,空不異色;色即是空,空即是色。色是有為法,而空就是無為法,色與空是一體的兩面。諸法空相就是諸法實相;不生不滅,不垢不淨,不增不減,是故空中無色,無受、想、行、識,無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,無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、法,無眼界,乃至無意識界,無無明,亦無無明盡。乃至無老死,亦無老死盡。無苦、集、滅、道,無智,亦無得,以無所得故。其中,所有「無」的意思就是行完之後,「放下」的意思。所以,「金剛經」末尾所言:「一切有為法,如夢幻泡影,如露亦如電,應作如是觀。」就是提醒眾生,世間的一切有為法,都是夢幻泡影,即便是大富大貴不要流連忘返,甚或是販夫走卒不要執著妄想,要將每一天的當下用在正念、正見、正思維、正語、正精進之上。

特別要醒學佛的朋友們!一切所作所為,均都必須用在行善的念頭下為之,並且作完善事後迴向一切眾生,當念放下三輪體空,也就是像沒發生一樣;也就是:沒有做善事的人,不曉得為誰做善事,更不曉得做了什麼善事?切莫,做一點善事,就大聲喧嚷讓世人皆知,那又將落入有為法且毫無功德可言,不可不察也。這就是真正的無為法的真諦了!

祝福大家:健康平安、吉祥如意!

Cjmchang 2024.0103 潔明恭書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cjmch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